广西强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平市菠萝坑、木桥头坑流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西强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平市菠萝坑、木桥头坑流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桂平市菠萝坑、木桥头坑流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地质勘察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建设单位 |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强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桂平市菠萝坑、木桥头坑流域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桂平市菠萝坑、木桥头坑流域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和流域污水管网完善工程两个子项目。其治理内容包含1、菠萝坑流域:在松柏街、桂南路等 18 条主要市政道路建设dn300-1000 污水管 15.8公里及菠萝坑内两侧建设截污管3.6公里;在禄棠街、浔州路等7 条主要市政道路新建 dn800-2400 雨水管 6.7公里,并修建两座污水泵站及修复部分错混接及老旧劣质管网。2、木桥头坑流域:在永和街、朝阳街等14条主要市政道路新建dn400-500 污水管 17.4km;在永和街、桂明路等7条主要市政道路新建dn800-1350雨水管 8.2公里及修复部分错混接及老旧劣质管网;3、生态修复大坑口、二坑口河道约1.1公顷。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6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13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大汉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汉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省(自治区)、行业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桂林市雁山区招商孵化中心项目勘察服务; 2、桂林经开区(临桂段)万福大健康产业园纯正堂制药保健食品基地项目(一期)勘察; 3、桂林市雁山区科教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4、正创新零售南宁智慧物流园项目; 5、全州县红色旅游教育基地项目(脚山铺校区)勘察; 6、广西靖西市城区水系综合提升工程PPP项目勘察服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桂林市雁山区招商孵化中心项目施工勘察; 2、全州县红色旅游教育基地项目(脚山铺校区)勘察; 3、桂林经开区(临桂段)万福大健康产业园纯正堂制药保健食品基地项目(一期)勘察; 4、桂林市雁山区科教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及公租房建设项目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西核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查、工程测量)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省(自治区)、行业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贺州市八步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勘察; 2、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转设南宁数字科技学院(暂定名)项目二期勘察工程; 3、贵港市马草江、木兰河、北潭河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贺州市八步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勘察; 2、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转设南宁数字科技学院(暂定名)目二期勘察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武汉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省(自治区)、行业及其他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南宁市良庆区玉成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中国(贵港)平南大成工业园纺织服装新区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3、友谊路景观改造工程(高岭路-机场高速路)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1、南宁市良庆区玉成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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