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苏江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滨江生态小区东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贵溪市苏江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滨江生态小区东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贵溪铜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贵溪市苏江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滨江生态小区东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工程地址 贵溪市
建筑面积 *****.26㎡ 结构/层数 /0层
招标范围 (1)勘察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工作的项目建设周期全过程勘察服务。本项目要求勘察单位分阶段及时提交勘察成果报告,并承担与勘察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勘察报告满足相关阶段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及其后续服务等内容。 (2)设计招标范围包含: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该项目的新建安置房住宅,配套商业,社区管理用房,红线外现状增加商业等建筑。新建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强弱电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室外道路铺装及小品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围墙工程、充电桩、大门等配套基础设施以及规划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光伏发电工程等),配合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控制价)以及施工阶段现场服务、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报批等工作,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 (3)施工全过程中需要投标人配合的一切工作。 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服务范围调整的权力。
招标控制价 *******.00元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05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王慧斌 注册编号 202*****546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1、泰和县孔明塘周边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2、万年县陈营、上坊公寓项目施工图设计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冯冰 注册编号 200*****240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1、青云谱区新经济产业园标准厂房和配套工程项目设计;2、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靖安医院(靖安县人民医院)项目勘察设计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创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冯萌萌 注册编号 202*****059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1、万荣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2、锦绣滨江项目二期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4
通过资审的家数 4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1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创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99 30 59 87.4 30 52.4 80.05 22 49.3
评委2 93.5 30 53.5 86.9 30 51.9 82.65 22 51.9
评委3 93.7 30 53.7 88.9 30 53.9 83.25 22 52.5
评委4 98.4 30 58.4 86.6 30 51.6 83.95 22 53.2
评委5 95.2 30 55.2 90.2 30 55.2 80.35 22 49.6
评委6 99.4 30 59.4 93.4 30 58.4 88.15 22 57.4
评委7 91.4 30 51.4 86.3 30 51.3 79.25 22 48.5
评标得分 95.96 88 82.05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4年06月10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贵溪铜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8*****701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1-********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929号吉成大厦19A
监督机构
名称 贵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01-*******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标签: 苏江片区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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