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谷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绿谷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绿谷大道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设计

招标序号:丽建招G2024 32号

招标单位: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开标时间:2024年6月6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林波军、沈丽君、曹悦 0578-*******

预中标单位: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叁佰贰拾陆万陆仟伍佰壹拾元整(¥*******.00元)

设计费浮动幅度值: -35%

拟派设计负责人:刘会平 证书编号:G**********

设计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优化的方案设计,经有关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项目方案设计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经有关专家审查后7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修改,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签发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上传图审,经图审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后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经理)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平阳县昆阳镇临区工业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初步设计

平阳县横阳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6月

工程费用:*****万元

公示时间: 2024年6月7日至 2024 年6月11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改造 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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