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宇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净化车间及办公区装修)工程中标公示
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宇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净化车间及办公区装修)工程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7月6日——2016年7月8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宇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净化车间及办公区装修 )工程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5005 | ||||||
招标人 | 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宇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净化车间及办公区装修 )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第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山巨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品良空气净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553.7035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大足区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
大足区发改委 | |||||||
大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站 | |||||||
大足区交易中心 | |||||||
招标人: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7月6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7月6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宇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净化车间及办公区装修)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净化车间及办公区装修进行(设计装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重庆宇珩生物科技有限净化车间及办公区装修工程位于重庆市大足区万古工业园区机器人产业园9号厂房,公司生产产品为外周血循环肿瘤细胞(CTC)检测及诊断试剂盒。为满足中国2010版GMP及三类医疗器械的相关规定,按照《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图的设计和净化装修工程。总投资约 600 万元。本次招标采用设计和施工总承包的方式进行招标。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重庆宇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净化车间及办公区的施工图设计及装修工程,详见甲方提供的工艺要求、拟建设用地的图纸。
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平面图、URS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含工程洽商或技术核定单)为准。(不包括消防)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
3.1.2本次招标装修部分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本次招标设计部分要求投标人具备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与管理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如下要求:
3.2.1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只能为两家;
3.2.2联合体投标,不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的每家成员单位同时具备上述3.1条资质要求,但投标人联合体的各组成单位的资质范围须共同满足上述3.1条资质条件要求;
3.2.3投标人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2.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3.4市外投标人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档案员或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报送的信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的,只需提供信息截屏图表;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不可查询的,应当提供相关纸质原件材料核验。)外地施工企业拟派人员必须是入渝备案人员。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遵循“渝建发【2016】22号”文件的规定。分支机构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和信息截屏图标加盖单位公章到开标现场,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自2016年6月15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直接下载。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7月5日13时00分至2016年7月5日14时30分,地点为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采用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质疑时间:2016年6月19日17时之前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质疑区提出质疑
6.答疑时间:2016年6月20日17时之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网(jw.daz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大足永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北路20号大帝花园5号别墅
联系人:廖老师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电话:023-43460569联系电话:15310669517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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