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印象小区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天河印象小区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天河印象区EPC项目 | ||||||||||||
项目编号 | BB2024SQGCZ0791 | ||||||||||||
标段名称 | 天河印象区EPC项目 | ||||||||||||
标段编号 | BB2024SQGCZ0791 | ||||||||||||
招标人 | 蚌埠水投置业有限公司 | ||||||||||||
投资概算 | *****.01万元 | ||||||||||||
最高限价 | 施工工程费控制价:A值*****.7427万元,施工招标总控制费率上限为10%,设计费按38元/平方米固定报价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兴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方式 | 1.招标人:蚌埠水投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5*****272 地址: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蚌埠市黄山道7829 号上海理工学科技园B座503-504室 2.代理机构:安徽省兴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0*****592、177*****276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涂山东路1717号金融心厦6层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两阶段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6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540日历天;其:设计:40天,施工:500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本项目以“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候选人公示按照标候选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具体如下: | |||||||||||||
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安徽汇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540日历天;其:设计:40天,施工:500天。 | ||||||||||
地 址 | 南京市六合区(厂)新华路148号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38元/平方米,施工工程费用下浮率14.4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张雷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经理 | 石庆旵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技术负责人 | 陈建秋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化高职第*******号 | |||||||||||||
项目经理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经理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设计经理获奖 | / | ||||||||||||
设计经理业绩 | 1、博望区北部安置房地块二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服务,业绩时间:2021年9月,业绩规模:总面积*****平方米; 2、巢湖市黄麓镇书香苑二期安置区工程,业绩时间:2019年12月,业绩规模:总面积******平方米。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设计企业获奖 | “伟星蓝山雅筑南侧组团”项目获2022-2023年度第二批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住宅与住宅区设计综合类二等奖。 | ||||||||||||
设计企业业绩 | 1、巢湖市银屏镇牡丹苑安置区,业绩时间:2019年12月,业绩规模:总面积******平方米; 2、金山花园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服务,业绩时间:2020年9月,业绩规模:总面积*****平方米。 | ||||||||||||
施工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施工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标 候选人 | 名 称 | 蚌埠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540日历天;其:设计:40天,施工:500天。 | ||||||||||
地 址 | 安徽省蚌埠市荣街120号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38元/平方米,施工工程费用下浮率14.6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超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设计经理 | 尹靖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技术负责人 | 钱炜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2019)********* | |||||||||||||
项目经理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经理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设计经理获奖 | “康恒·滨湖蓝湾住宅区”获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住宅与住宅区设计三等奖 | ||||||||||||
设计经理业绩 | 1、永康苑施工图设计,业绩时间:2019年3月,业绩规模:总面积******平方米; 2、静湖湾EPC项目,业绩时间:2023年1月,业绩规模:总面积******平方米; 3、淮上明居西区施工图设计,业绩时间:2020年11月,业绩规模:******平方米。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设计企业获奖 | “康恒·滨湖蓝湾住宅区”获2019年度安徽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住宅与住宅区设计三等奖 | ||||||||||||
设计企业业绩 | 1、永康苑施工图设计,业绩时间:2019年3月,业绩规模:总面积******平方米; 2、静湖湾EPC项目,业绩时间:2023年1月,业绩规模:总面积******平方米; 3、淮上明居西区施工图设计,业绩时间:2020年11月,业绩规模:******平方米。 | ||||||||||||
施工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施工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牵头单位)、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540日历天;其:设计:40天,施工:500天。 | ||||||||||
地 址 | 郑州市经开第十五街267号 | ||||||||||||
投标报价 | 设计费38元/㎡,施工工程费用下浮率14.47%。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高啟文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豫********02301226 | |||||||||||||
设计经理 | 彭婷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20134362021 | |||||||||||||
技术负责人 | 唐建明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
(2016)11078203 | |||||||||||||
项目经理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项目经理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设计经理获奖 | “江宁区梅龙湖西侧地块(NO.2017G21)”项目获2022年度江苏省第二十届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 | ||||||||||||
设计经理业绩 | 1、NO.2021G111地块项目施工图设计,业绩时间:2022年2月,业绩规模:总面积86628.03平方米; 2、NO.2022G43地块项目,业绩时间:2022年8月,业绩规模:总面积132192.12平方米。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设计企业获奖 | “安品街牙檀巷地块项目”获2021年度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住宅与住宅区设计一等奖。 | ||||||||||||
设计企业业绩 | 1、NO.2021G91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1#-19#楼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总承包(装配式),业绩时间:2022年5月,业绩规模:总面积148854平方米; 2、NO.2023G5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业绩时间:2023年12月,业绩规模:总面积234481平方米。 | ||||||||||||
施工企业获奖 | 本项目无要求 | ||||||||||||
施工企业业绩 | 本项目无要求 | ||||||||||||
公示时间 | 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1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丁工;联系方式(电话):175*****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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