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园博中心站~跳蹬站)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中标公示
重庆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园博中心站~跳蹬站)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7月6日——2016年7月8日)
项 目 名 称 | 重庆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园博中心站~跳蹬站)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4113 | ||||||||||
招标人 |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 名称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9566.000000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 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7月6日 |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AA 2016年7月6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园博中心站~跳蹬站)已由重庆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承办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按政府有关规定筹集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园博中心站~跳蹬站)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五号线一期工程(园博中心站~跳蹬站)沿线。
2.2 项目概况及规模
五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园博中心站,下穿金渝大道、金州大道后转至金开大道,经人和、植物园、冉家坝、大龙山、大石坝,在红岩村附近跨嘉陵江后经歇台子、石桥铺、巴山、二郎、铁路重庆西站、华岩寺后线路沿华福路向西南延伸,止于跳蹬。
一期工程园博中心站(原园博园站)~跳蹬站,线路长39.76km,地下线长31.12km,占线路长度的78.27%;高架线长8.19km,占线路长度的20.6%;地面线及过渡段长0.45km,占线路长度的1.13%。
一期工程设车站25座,其中高架站5座,地下站20座,平均站间距1.62km,设中梁山车辆段、大竹林停车场;控制中心与四、九、十、环等14线合设于大竹林停车场南侧,由环线一并设计;新建华岩主变电所,共享一号线高庙村主变电所。
2.3招标范围
重庆市轨道交通五号线一期工程(园博中心站~跳蹬站)综合监控系统(ISC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含防入侵报警系统)(BAS)、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气体灭火系统、门禁系统(ACS)集成、设计、制造/采购、装配、运输、安装督导、调试、联调、试运行、第三方检测、质量保证、培训等全套技术服务,以及确保上述系统正常运营所需的附件、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等。
2.4本工程预计工期:2016年4月-2017年12月,具体供货时间以下达的排产通知为准。因其他工程项目干涉,本项目可能会分段运营,导致供货周期延长,此部分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含),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含1亿)元人民币(2015年2月1日之后增资的不予接受)。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壹级资质。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注:如2015年2月1日以后到期正在换资质证书的,可提供换证前最近的资质证书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应承诺换证完成的时间)。新申请还未批准的或2015年2月1日前已到期还未换完证的不予认可其资质。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设计、集成和供货能力,且作为城市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总承包商或联合体牵头方名义签署合同,自2007年(含2007年)须有四条或四条以上综合监控的集成在建或完工案例(每个案例至少含ISCS/BAS/ FAS/ACS/气体灭火系统中的三个系统)(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业主相关证明材料三者之一)。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须具有ISO9000:2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含),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任何借用资质投标、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将保留追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3.4投标人须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0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疑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答疑补遗、最高限价通知等所有招标文件资料。不管潜在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知晓并下载公布的所有招标文件资料,因不知晓或未下载公布的有关招标文件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招标文件费用(现金)1000元/套,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一旦缴纳概不退还。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6月7日9时00分至2016年6月7日10时00分止,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具体接标处,可查阅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本项目开标安排,或开标当日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公共大厅显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杨柳北路9号力华科谷1栋公寓楼2楼
邮编:401120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18号嘉华鑫城商务中心11-3
联系人:何先生、陈先生
邮编:400042
电话:***-********
传真:***-********
2016年5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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