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公共建筑类施工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公共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或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或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或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或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的房屋建筑工程。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出具,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同时应出具合理的说明并附企业2023年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3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格式自拟)。 5.4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5.5自项目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投标资格。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其他要求: 7.1 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打印件)。 7.3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开展本项目,投标人应结合自身情况,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充分踏勘现场,考虑一切风险后进行自主报价,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