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境绿化维护中心涪滨路沿线环境整治初步设计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境绿化维护中心涪滨路沿线环境整治初步设计服务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东马道街20号8栋1层1号6-1、6-2、6-3、6-4、6-5号 | 668,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涪滨路沿线环境整治初步设计服务 | 为改善绵阳城区涪江、安昌河沿线人居环境,优化涪滨路区域环境,现对涪滨路沿线进行环境整治,服务内容包括维修市政设施,提升绿化品质,改造绿道(游道),增设照明设施、浇灌系统等。 | 二.服务要求 1、设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的编制服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控制价编制须由具备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若供应商无相关资质,需由供应商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并通过财政评审),配合施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质量要求:整个项目的策划及设计服务过程及结果都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3、成果要求:相关成果资料(设计及本项目所涉及的相关资料)纸质版6套,电子版1套 3.1、所提供的编制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 3.2、成果归属要求:采购人享有著作权,项目编制成果归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所有,中标人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因学术交流、职称评定等需要而要做发表的应征得采购人同意并注明著作权归属,若因此带来的相关法律经济纠纷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等相关责任。 ★4、保密要求:投标人及其服务人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了解的资料、数据及最终成果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涉及保密事项的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成果进行严格保密并制定相应保密措施,投标人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泄露和转用相关资料。 ★5、安全要求: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作人员安全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带“★”符号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
何利生、宋春(采购人代表)、姜俊杰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金额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即成交金额*1.8%收取(不足肆仟元按肆仟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成都众望云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户:651*****101201*****052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02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名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境绿化维护中心
地址:绵阳市三江大道39号
联系方式:0816-*******
名称:成都众望云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毅德商贸城A区29幢2层
联系方式:0816-*******
项目联系人:马红秀
电话:0816-*******
成都众望云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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