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食堂肉类食材采配服务成交公告二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食堂肉类食材采配服务成交公告二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食堂肉类食材采配服务
品目

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建邺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07日 18:32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总成交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备用二(芃)
项目联系电话 153*****034
采购单位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0*****933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324号油运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备用二(芃)

一、项目编号:JSZC-******-NJZZ-C2024-0011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食堂肉类食材采配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江苏雨润菜篮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91******598******H 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10号3楼306室

90.20

77.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食堂肉类食材采配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具体起止日期在合同中明确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专家名单:王世文(组长)、向红、汪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代理费用75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8号中海广场A座601、602室

联系人:钱工

联系电话:02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工

电话:025-********-1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食堂肉类食材采配服务采购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肉类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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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众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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