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解剖室设备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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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协议书采购合同编号:CDGP-********433采购人(全称):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甲方)供应商(全称):湖南璟融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2)采购计划编号:常财采计[2016]000544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242500(元)大写:贰拾肆万贰仟伍佰元(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 2016年07月11日,完成日期:2016年08月11日。总日历天数: 31天。地点:常德方式:4.付款:
合同签订支付30%,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16年07月05日 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6年07月04日合同订立地点:常德
9.补充条款
设备安装如遇天气,场地施工进度等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安装进度,需向甲方说明原因,可延长交付时间期限。

甲 方: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公章)法定代表人:陈有万委托代理人:钟央电 话:177*****317传 真:乙 方:湖南璟融科技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 潘文新委托代理人:黎鑫电 话: 137*****493传 真:开 户 银 行:长沙银行帐 号: ***************

标签: 公安局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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