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惠山区机关大院秩序维护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采购包1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惠山区机关大院秩序维护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海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MA1Y3R7X48 | 无锡市新吴区长江路21-1-601号 | 95.3(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惠山区机关大院秩序维护服务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惠山区机关大院秩序维护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机关大院秩序维护服务主要负责机关大院内门岗秩序维护及车辆停车管理。 服务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二年(本项目采取“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若服务质量不满足采购人要求或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停止续约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
张静静、卞维娜、江邦昌、杨静、林爱相(采购人代表)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 (含100万元): 1.2%,100万-500万:0.64%。
3.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8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逸、蒋鼎、卢祯、花锡兰
电话:0510-********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秩序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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