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石化公司415罐区罐底老化油回收污油项目二次招标
四川石化公司415罐区罐底老化油回收污油项目二次招标
四川石化公司415罐区罐底老化油
回收污油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N315-FW0226-02
本招标项目四川石化公司415罐区罐底老化油回收污油项目(二次招标)已由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石化公司415罐区罐底老化油回收污油项目(二次招标)服务采购。
2.2 项目概况:目前储运部415罐区415-T-1003罐存污油分析结果显示固体含量、水含量、金属含量严重超出常减压装置入口要求,生产运行部、炼油一部、储运部共同研究认为该污油是高度乳化油品,直接送常减压装置加工,对常减压及其下游装置正常生产影响较大,储运部申请对415-T-1003罐罐底油进行油、水、泥三相分离处理(以下简称减量化处理),分离出的油进入原油系统、水进入到公司含油污水系统、油泥按危险废物由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另外其它装置、罐区清罐底泥或污水池等清理出的含油污泥经等需要进行减量处理的一并进行处置。
服务承包方式:提供现场服务,独立承包,不得转包。
2.3 招标范围:
四川石化公司415罐区罐底老化油(含其它装置、罐区清罐底泥或污水池等清理出的含油污泥经等需要进行减量处理的一并进行处置),含有大量乳化水、污油,无法进一步切水,需要对其进行油、水、泥三相分离处理(以下简称减量化处理)回收污油。据初步测算,需要处理的老化油总量预估为*****立方米,各项基本指标范围为,含油率50%~80%,含水率20%~50%,固体类物质固体类物质>300g/L。产生部位如下:
名称 | 预计数量(立方米) | 产生部门 |
四川石化公司2024年罐底老化油回收污油项目 | 储运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
依据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要求及提供的场地、配套的水、电、风、汽等公用工程条件,中标方在现场配置处理装置,通过对老化油进行处理,使老化油中的油回收利用,废水进入四川石化污水厂处理,油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际数量以公司实际产生量为准,由流量计计量,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合同付款额以最终处理量进行结算。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438元/立方米(含税6%),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投标总价款,含设备运杂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所需的人工费、耗材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税率6%)等。
计费方式:处置量*立方米单价,据实结算。
2.5 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合同总金额1007万元(含税6%)。签订正式合同时间作为履约开始,“合同履行金额达到1007万元(含税6%)”或“履约时间到2025年6月30日”合同终止。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综合评分相同的,价格低者排名优先;价格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并依照商务、技术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有效投标人为2家的,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按实际最多有效投标人数推荐,若不具备竞争性,否决所有投标;有效投标人为1家,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现场及履约能力考察(包括投标人处置设施现场试运行考核),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及投标人设施的真实运行情况,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招标中心,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侯选人。待招标结果公示后招标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考察(包括投标人处置设施现场、处置设施运行现场)确认合格后,按照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1.10执行,招标单位现场试运行考核合格后向候选人下发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处置合同。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得被确定为推荐中标人:
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超过全体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平均值40%(不含)以上的;
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平均值30%(不含)以上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提供一个现场处理炼油化工企业罐底老化油的工作业绩,其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处理量不少于3000立方米,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相应付款发票及现场老化油处理需求业主单位的证明(业主证明须盖业主单位章,结算的发票金额可与合同金额不一致,但发票结算金额对应的处理量不得少于3000立方米)。
*4、人员要求: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人)有3年及以上现场运行经验,一般操作人员(至少9人)有1年及以上现场操作经验(附人员简历,曾参与项目地点、联系人及电话),需要提供现场老化油处理需求业主单位的证明或佐证(如刷脸、签到记录等)。
*5、投标处理技术为分离技术,不得采用焚烧处理技术。(投标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工艺技术说明书和工艺流程图进行证明)
*6、财务状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签章页、资产负债表页、现金流量表页、利润表页、报表附注页、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则提供类似财务资料。
*7、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8、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1、投标人须承诺,原油罐罐底老化油处理后应达到相应指标:分离水:石油类小于800mg/L,SS小于300 mg/L,氨氮小于150mg/L(如由老化油本身性质所致的协商处理)。回收油:含渣率小于0.5%,含水量小于2%。产生泥渣:含油量小于50mg/g,泥渣含水量小于35%;
*9.2、投标人须承诺,产生的水pH值应小于等于9、大于等于6;如因技术和处理结果需要使用增加固废产生量的添加剂(如生/熟石灰、石灰粉等),其添加量不得大于处理量的1%,且加入的添加剂量由招标人按照同期废油泥处置价格在合同款中予以扣除,具体数量由甲乙两方按照进厂量及出厂量据实核减签字确认,同时使用的添加剂无氟、磷、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装置密闭,现场无明显异味,装置界区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要求;
*9.3、投标人须承诺,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接到招标人通知的30日内,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处置设施的安装及现场调试等工作,具备投料试运行处置条件,考核试用5日(从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到考核试用结束,在没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下,总计不超过35日),经双方共同鉴定确认,处理后指标满足技术要求(投标人承诺值作为考核指标),则下发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合同,试用期处理量按照合同进行结算,试用不合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处理量不予结算。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6月27日08时5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按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捌万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
地址: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李先生 | 联系人:贺先生、蒙女士 |
电话:180*****064 |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4年6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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