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8号)要求,对照《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等改革要求,我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审议通过,决定保留《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公建配套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泰建发〔2006〕52号)等192个文件,废止《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BT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泰建招〔2005〕3号)等110个文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2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6日


标签: 规范性文件 清理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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