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二标段电气工程部分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灵武市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二标段电气工程部分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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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灵武市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二标段电气工程部分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XBGJ-2024ZB015)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14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灵武市第七中学建设项日二标段电气工程部分设备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宁夏腾兴电气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0.2465万元,质量:达到
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宁夏一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0.353254万元,质量
达到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宁夏龙晟宏达电气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0.444488万元,.质量
达到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4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贵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腾兴电气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递立何:
中标候选人(宁夏一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班娟飞/:
中标候选人(宁夏龙晟宏达电气有限公可)的项目负责人:李学坤/: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宁夏腾兴电气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宁夏一鼎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宁夏龙晟宏达电气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宁夏腾兴电气有限公可)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一
中标候选人(宁夏一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二:
中标候选人(宁夏龙晟宏达电气有限公可)的评标情况:综合评分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而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橘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聚,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
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资件、传真件不子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
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夏晟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灵灵武市第七中学
建设项目二标段电气工程部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开标评标工作己
于2024年6月11日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宁夏腾兴电气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602465.00
综合得分:90.79
项目负责人:递立何
第二中标候选人:宁夏一始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603532.54
综合得分:88.41
项目负责人:班娟飞
第三中标候选人:宁夏龙履宏达电气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604444.88
综合得分:86.86
项目负贵人:李学坤
二、提出异议的集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而形式摄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型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
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
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它

(1)公示期: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4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或超标人)
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
K
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门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日的监督郁门为灵式市住房和蚊多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最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风区北京中路街道满城南街臻君大度1号楼150!室
联系人:张乐
电话:15349518180
电子邮件:xbgjxmgInx163.co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因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柳岛B岛25号楼
联系人:张一情
电话:13895630929
电子部件:xbgjxmglnx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
招标人或其招
(盖章)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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