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九标段阜新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九标段阜新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九标段(阜新)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九标段(阜新)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5月30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单位名称 | 中铭(辽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阜新鹏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恒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姜冰 | 吕青 |
投标报价 | ********.03 | ********.01 |
计划工期(天) | 156 | 156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企业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筑工程三级] | [建筑工程一级]并且[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
分数 | 89.4 | 80.9 |
否决投标情况 | 四川晟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沈阳金程万隆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中不可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4.1要求;辽宁龙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辽宁正阳建工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经理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发布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辽宁省水利厅
联系人:张兆希
监管部门电话:024-********
招 标 人: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安元
电 话:02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79号沈达大厦8楼806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李霞
电 话:024-********
2024年6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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