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双D港园区道路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设计
2016年双D港园区道路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设计
工程编码 | ****************46 | |||||||||||||||||
工程名称 | 2016年双D港园区道路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设计 | |||||||||||||||||
建设单位 | 大连双D港产业园区管委会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
建设地点 | 大连金州新区 |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金州新区 | |||||||||||||||||
拟中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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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中标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中标下浮率:21% 项目负责人:吴宝华 设计周期:2016.7.10-2016.8.10 | |||||||||||||||||
招标内容 | 2016年双D港园区道路增设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设计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07月0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07月09日 | |||||||||||||||
填报人 | 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6年07月07日 | |||||||||||||||
填报单位 | 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备注说明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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