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门更换采购项目变更中标公告
库房门更换采购项目变更中标公告
库房门更换采购项目变更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宜阳企采磋商(2023)0363 号
2、项目名称:库房门更换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5 元,最高限价:******.95 元。
5、首次成交公告日期(成交结果公告日期):2024年0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1 | 库房门更换采购项目 | 河南恒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凯旋路商品大世界一号 | ******.00 | 元 |
?2.1 因原成交人建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放弃成交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次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河南恒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标段成交人;
?2.2 现本标段成交情况如下:
成交人:河南恒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至少24个月。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三、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变更成交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洛阳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3*****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志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第八大街富田财富广场3号楼2304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7*****982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81-******
标签: 库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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