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民政主流媒体宣传及民政短视频策划制作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成都民政主流媒体宣传及民政短视频策划制作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成都民政主流媒体宣传及民政短视频策划制作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日报社 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2段159号 179,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党政报纸媒体民政惠民政策解读宣传):

服务类(成都日报社)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党政报纸媒体民政惠民政策解读宣传 1. 在市级党政报纸媒体的宣传方式形式体现,发布媒体具有重要政策发布的渠道权威性,宣传推广的内容要充分体现民政惠民政策领域相关内容,其中报纸版面宣传稿件数量不少于1条,规格:35mm*12mm(1/4版),位置:前5版。 2. 部分民政惠民政策以报纸所属新媒体公众号形式进行解读宣传,公众号不少于4条,包含制作及平台推送,位置处于头档3条、三档1条,该新媒体平台定位为经常性发布成都党政新闻、市领导动态及本地重要资讯等。 3. 部分民政惠民政策以报纸所属新媒体视频号形式对民政惠民政策、民生实效开展宣传,视频号数量不少于2条,包含视频拍摄及制作服务,并在相关全媒体平台进行推送。 4. 供应商定期对历史发布的民政信息开展数据分析,对接受人群、受关注原因等数据开展分析,提出宣传策划建议。 5. 在服务期限内,对服务内容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皆合法合规。 6. 配备专业的记者、编辑,对宣传、政策工作有深入的认识和精准把握,对政策解读板块有稳定的版面/栏目。 7. 项目制作完成后,提供全部过程文件,创作、交付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作品)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含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 8. 发布区域:在采购人所属省、市地域或央级媒体平台,具备满足宣传发布项目要求所对应的平台对接能力。 9.响应磋商文件中采购商所提出的所有服务范围。 1. 在市级党政报纸媒体的宣传方式形式体现,发布媒体具有重要政策发布的渠道权威性,宣传推广的内容要充分体现民政惠民政策领域相关内容,其中报纸版面宣传稿件数量不少于1条,规格:35mm*12mm(1/4版),位置:前5版。 2. 部分民政惠民政策以报纸所属新媒体公众号形式进行解读宣传,公众号不少于4条,包含制作及平台推送,位置处于头档3条、三档1条,该新媒体平台定位为经常性发布成都党政新闻、市领导动态及本地重要资讯等。 3. 部分民政惠民政策以报纸所属新媒体视频号形式对民政惠民政策、民生实效开展宣传,视频号数量不少于2条,包含视频拍摄及制作服务,并在相关全媒体平台进行推送。 4. 供应商定期对历史发布的民政信息开展数据分析,对接受人群、受关注原因等数据开展分析,提出宣传策划建议。 5. 在服务期限内,对服务内容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并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皆合法合规。 6. 配备专业的记者、编辑,对宣传、政策工作有深入的认识和精准把握,对政策解读板块有稳定的版面/栏目。 7. 项目制作完成后,提供全部过程文件,创作、交付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作品)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含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 8. 发布区域:在采购人所属省、市地域或央级媒体平台,具备满足宣传发布项目要求所对应的平台对接能力。 10. 为保障质量,派5名团队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新闻类,或广播电视类,或汉语言文学类,或广告类相关专业证书的优先,对新闻策划工作有精准把握,负责对接、沟通汇报以及采写等工作,并完成采购人、项目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11. 成交供应商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具有进行紧急事件处理的团队,指定专人对接,配合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或突发事件的处置,响应时间为7×24小时。 12. 为保障质量,供应商需具有宣传报道类项目履约经验。 13. 方案要求(1)供应商需编制宣传实施方案(包含①对民政惠民政策资源理解、②政策宣传发展现状的理解、③推广的策略、方向和内容进行分析与策划、④与相关部门衔接工作安排);(2)供应商需编制刊载方案(包含①版面宣传、②宣传类型、③宣传次数)。 14.供应商承诺全年提供报纸刊登形式如专刊、专栏系列,并提供刊登方案。 15.响应磋商文件3.2.2中采购商所提出的所有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 1. 为保障质量,派5名团队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新闻类,或广播电视类,或汉语言文学类,或广告类相关专业证书的优先,对新闻策划工作有精准把握,负责对接、沟通汇报以及采写等工作,并完成采购人、项目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 成交供应商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具有进行紧急事件处理的团队,指定专人对接,配合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或突发事件的处置,响应时间为7×24小时。 3. 为保障质量,供应商需具有宣传报道类项目履约经验。 4. 方案要求(1)供应商需编制宣传实施方案(包含①对民政惠民政策资源理解、②政策宣传发展现状的理解、③推广的策略、方向和内容进行分析与策划、④与相关部门衔接工作安排);(2)供应商需编制刊载方案(包含①版面宣传、②宣传类型、③宣传次数)。 5.供应商承诺全年提供报纸刊登形式如专刊、专栏系列,并提供刊登方案。 6.响应磋商文件中采购商所提出的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思棋(采购人代表)、刘明中、张丽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100万*1.5%;100万-500万*0.8%;】,下浮20%后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按5000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号:510*****210*********[2024]*****,行业类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民政局

地址: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10号(花样年福年广场)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伏女士、马先生

电话:028-********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策划 流媒体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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