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检院食化所高压灭菌器设备询价采购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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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检院食化所高压灭菌器设备询价采购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省质检院食化所高压灭菌器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3日

采购日期:2024年06月1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皓扬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

成交金额:*****元(大写:伍万捌仟元整)

询价小组名单: 张文明 汪华 陈赵然

采购人名称: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13号

联系人:姜工 联系方式: 0551-********

公告期限: 2024年 6月 12日至 2024 年 6 月 13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纪检监察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13号406室 ,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2024年6月 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压灭菌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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