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场地租赁项目成交公告

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场地租赁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DXZB-2024GPA0102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场地租赁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场地租赁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0楼自编号01单元 10,032,346.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场地租赁项目):

服务类(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房屋租赁服务 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场地租赁项目 办公场地服务 为采购人提供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场地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年。 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 10,032,346.8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奇志、翟金花、陈润胜、黎劲、熊小秋、廖晓波、孔丽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场地租赁项目 6.****** 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场地租赁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最终报价
(总价-元)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0,032,346.80元 1 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场地(场地面积为1466.74平方)已设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办公13年,为广大重点企业和辖内服务对象熟知,继续在此处办公有利于更好服务企业。同时,办公场地建设有数字化展厅等重大固定资产项目,且具有不可移动性。为了保证办公场地的延续性,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根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人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1.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2.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以及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选择唯一符合该项租赁服务的广州越秀城建国际金融中心有限公司作为本次租赁服务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402室

联系方式:020-********、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李小姐

电 话:020-********、020-********

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2日


标签: 办公场地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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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鼎信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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