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人民法院各楼屋顶防水隔热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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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人民法院各楼屋顶防水隔热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HH20240520)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光山县人民法院各楼屋顶防水隔热工程项目:
中标人:河南九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77.827727 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20240520;
2.项目名称:光山县人民法院各楼屋顶防水隔热工程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需求:光山县人民法院各楼屋顶防水隔热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
图纸所包含的工程内容。
6.计划工期:45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评审时间:2024 年 6 月 12 日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三、开、评标地点:光山县人民法院会议室
四、评委会成员:方强、张萍、裴伟明
五、中标情况:
包号 项目内容 中标人名称 中标金额(元) 地址
1 光山县人民法院各楼屋顶防水隔热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
的工程内容。 河南九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78277.27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紫水街道光辉
大道财富广场 1 号楼一单元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2023)002 号文)等相关规定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七、发布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公示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公示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
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1. 招标人信息
采 购 人:光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光山县司马光东路 51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23642281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河南灏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高新区工三路企业服务广场 G1 号楼二楼 215 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73459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13673459851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光山县人民法院
地 址:光山县司马光东路 51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2364228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灏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太古广场 B 座 14 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67345985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各楼屋顶防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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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灏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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