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_第2包项目编号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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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_第2包(项目编号:TGPC-2021-D-0123)验收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1〕******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_第2包 三、项目编号 :TGPC-2021-D-0123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_第2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联 系 方 式 :183*****121 供应商(乙方):天津聚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985号尊华小企业基地C2021-1 联 系 方 式 :135*****8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对天津市大数据中心-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1-D-0123) 第一包:软件开发及配套硬件建设,第五包:数字中继电路语音服务、短信平台服务提供项目实施、验收过程的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督促、检查承建方落实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为甲方提供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服务期限:3年 服务地点:市委网信办 七、验收日期:2022年11月08日 八、验收组成员:刘杰;冷新恺;彭津琴 九、验收意见: 2022年11月8日,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津党网信息化(2021)17号)进行了现场验收。与会专家审阅了项目验收资料,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观看了系统演示,经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1.项目监理工作规范,验收资料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2.项目执行过程规范,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立项文件内容、合同内容三者一致。 3.软硬件采购数量与规格符合合同要求,项目完成了约定的考核指标,达到了验收标准; 4.项目通过了等保测评、密评、软件测评; 5.自系统试运行以来,运行稳定,功能满足业务要求,并取得成效,获得了社会赞誉及认可。 综上,专家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 2024年0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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