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_第4包项目编号验收公告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_第4包项目编号验收公告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_第4包(项目编号:TGPC-2021-D-0123)验收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1〕******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_第4包 三、项目编号 :TGPC-2021-D-0123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_第4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梅江道20号 联 系 方 式 :183*****121 供应商(乙方):天津市兴先道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桂苑路7号A座417 联 系 方 式 :135*****691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按照国家《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019,对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开展一次专项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工作。 服务要求:测评服务提供方应具备后续服务支持能力,要对测评结论提出整改建议并提供整改设计方案。在测评实27施期间要提供不少于 30 人天的现场测评服务。全部测评文档装订成册,建立测评档案。 服务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服务地点:市委网信办 七、验收日期:2022年11月08日 八、验收组成员:刘杰;冷新恺;彭津琴 九、验收意见:2022年11月8日,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天津市重点关爱群体智能服务平台项目”(津党网信息化(2021)17号)进行了现场验收。与会专家审阅了项目验收资料,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观看了系统演示,经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1.项目监理工作规范,验收资料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2.项目执行过程规范,项目建设内容、项目立项文件内容、合同内容三者一致。 3.软硬件采购数量与规格符合合同要求,项目完成了约定的考核指标,达到了验收标准; 4.项目通过了等保测评、密评、软件测评; 5.自系统试运行以来,运行稳定,功能满足业务要求,并取得成效,获得了社会赞誉及认可。 综上,专家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十一、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机关 2024年06月13日 |
标签: 智能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