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江干流梯级渠化双江航电枢纽工程低压配电设备采购的中标候选人
涪江干流梯级渠化双江航电枢纽工程低压配电设备采购的中标候选人
涪江干流梯级渠化双江航电枢纽工程低压配电设备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17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涪江干流梯级渠化双江航电枢纽工程低压配电设备采购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00 | |||
项目编码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双江航运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交货期 | |||
第一名 | 重庆重变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00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第二名 | 川开电气有限公司 | *******.00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第三名 | 重庆众恒电器有限公司 | *******.00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一、否决投标情况: 环宇集团(南京)有限公司、重庆九能控股有限公司因资格审查中未提供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营业执照 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3)具有低压配电柜(MNS 或GCS)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中 A-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中电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因资格审查中提供的业绩不能证明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的低压配电设备制造的合同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业绩: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元的低压配电设备制造的合同业绩。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中 A-3 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的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潼南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23-********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均通过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双江航运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单老师,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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