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乡龙三盘村委会下坝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花甲乡龙三盘村委会下坝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花甲乡龙三盘村委会下坝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2016-07-08
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花甲乡龙三盘村委会下坝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ZYJYCG201607-82-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花甲乡龙三盘村委会下坝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标段)经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进行公开招标,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富宁县花甲乡人民政府委托,对花甲乡龙三盘村委会下坝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标段)(采购编号:GKZC-[2016]10号)进行公开招标以确定承包单位,特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花甲乡龙三盘村委会下坝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标段)
2、项目编号:FNZYJYCG201607-82-01号
3、招标内容:村内道路硬化、广场硬化、垃圾焚烧炉、消防水池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内活动室建设(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期:120日历天
5、采购预算价:*******.98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需提供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4业绩要求:近 3年有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1个(类似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类似业绩指:合同总金额在150万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2.5近年发生的行政处罚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
2.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贰级(含贰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2.7信誉要求:近两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对近两年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业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在文山州参与新项目投标)。
2.8其他要求:
(1)云南省省外企业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云南省省外企业到云南省开展建筑活动办理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办事指南)。且注册建造师、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登记备案的人员。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申请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开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2.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2、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的原件(原件审验后退回),另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a.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
b. 拟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c.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d.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e. 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依据国家、省、州相关规定文件要求执行)(原件)
f.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意见》(文政发〔2015〕25号)文件要求,凡在文山州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施工企业均须持有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
j.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原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 8月 2 日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到保证金专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宁支行
户名: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300-1677-5360-5100-5241
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16年
六、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富宁县政务网》、《富宁县信息公开网》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宁县花甲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潘治凯
电 话: 138*****70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宏宇
电 话:****-*******
传 真:****-*******
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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