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职业病评价及效能验收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职业病评价及效能验收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的委托,就2023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职业病评价及效能验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职业病评价及效能验收采购项目
二、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三、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开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9:30时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鑫安利职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元;
服务期限:自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并根据评审专家组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最终版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自招标人通知后,40日历天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制;验收方案、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书面报告随工程进度以及招标人的要求按时完成;
服务质量标准:评价报告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及实际使用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范(以最新为准)的要求,评价报告、验收方案和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书面报告能通过地方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可;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高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元;
服务期限:自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并根据评审专家组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最终版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自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制;验收方案、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书面报告随工程进度以及招标人的要求按时完成;
服务质量标准:评价报告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及实际使用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范(以最新为准)的要求,评价报告、验收方案和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书面报告能通过地方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可;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桂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00元;
服务期限:自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并根据评审专家组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最终版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自招标人通知后,45日历天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制;验收方案、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书面报告随工程进度以及招标人的要求按时完成;
服务质量标准:评价报告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及实际使用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范(以最新为准)的要求,评价报告、验收方案和职业病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工作过程书面报告能通过地方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可。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内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同步发布。
七、公示时间:自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8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地 址:许昌市中原电气谷明礼街1号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374-*******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张先生 肖先生
电 话:0371-******** 133*****074
电子邮箱:xc6599@126.com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74-*******
2024年6月13日
标签: 许昌片烟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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