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8日抽检2批驴肉检测结果及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8日抽检2批驴肉检测结果及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8日抽检2批驴肉检测结果及核查处置结果公示
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6-13
抽样编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分类 检验项目 标准(技术)要求 检验结果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备注 公告网址链接 处置情况
XBJ241*****149****** 1 大城县孙良村志勇熟食店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孙良村 广阳区哑吧三驴肉快餐店 河北 熟驴肉 / 2024年3月27日 肉制品 1、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2、*马成分,3、*猪源性成分 1、≤30,2、不得检出,3、不得检出 1、2.2,2、未检出马成分(检出限为10),3、未检出猪源性成分(检出限为0.1) / / 廊坊市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XBJ241*****149****** 2 河北乐天食品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留古寺镇后留古寺村 廊坊市广阳区北旺乡秋日小吃店 河北 熟驴肉 / 2024年3月27日 肉制品 1、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2、*马成分,3、*猪源性成分 1、≤30,2、不得检出,3、不得检出 1、未检出(检出限1),2、未检出马成分(检出限为10),3、检出猪源性成分(检出限为0.1) / / 廊坊市广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含有猪源性熟驴肉4斤;2、没收违法所得2860元;3、罚款5000元,罚没合计7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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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核查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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