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宿舍1#楼及2#楼项目勘察及设计含造价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宿舍1#楼及2#楼项目勘察及设计含造价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设计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宿舍1#楼及2#楼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宿舍1#楼及2#楼项目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宿舍1#楼及2#楼项目勘察及设计(含造价) | ||||||||
建设单位 | 沈阳工业大学 | 填报单位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1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6月1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 | 建设地点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沈阳工业大学新校区院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上海徐汇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郑炜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647 | ******.******元 | 55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 | 85.0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上海徐汇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郑炜 | 王海 | 陈立永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201*****647 | 201*****143 | 201*****169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55日历天 | 55日历天 | 5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并且[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85.0 | 81.56 | 77.41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上海徐汇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上海徐汇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业绩:1.稀金谷医院项目;2.高铁新区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3.江苏国际塑料城;4.宁启铁路东、城北大道北、南通野生动物园地块(二) 5.文通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6.杨浦区长海路街道341街坊租赁住宅项目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业绩:1.深圳创新创意设计学院;2.辽阳市河东新城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3.沈阳浑南科技城九年一贯制东北中学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4.河源市艺术高级中学项目勘察和设计;5.新民市胡台学校二期工程设计;6.大东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健康驿站)工程 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业绩:1.丹东市纪委监委办案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2.东北亚边疆历史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及丹东市民文化艺术活动中心(原丹东大剧院改建)项目;3.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新建学生公寓和学生生活服务中心项目;4.朝阳市双塔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期工程;5.本溪市纪委审查调查业务技术用房项目(EPC总承包);6.温宿县第七中学 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7.温宿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8.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新能源航空器教学实验科研楼综合楼项目;9.沈阳大学人工智能与装备制造工程实训中心;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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