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铁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比价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河市铁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二次比价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河市铁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公示
根河市铁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于2016年07月09日上午09时30分在海拉尔区上东城二楼会议室进行了邀请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根河市铁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2016-GC0220-1
招标控制价:*******元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本溪明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柒佰壹拾万零陆仟零捌拾叁元(*******元)
建造师:蒋楠,证书编号:*******
施工员:孙德荣、质检员:马胜淼、安全员:历建民、
材料员:苗成红、资料员、马廷光
第二中标候选人:根河市叁兴房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柒佰壹拾贰万玖仟壹佰叁拾柒元(*******元)
建造师:郑惠,证书编号:NMG*******
施工员:孙连山、质检员:聂树江、安全员:刑庆贺、
材料员:李艳梅、资料员:韩忠梅
第三中标候选人:鄂伦春自治旗东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柒佰壹拾肆万贰仟柒佰肆拾元(*******元)
建造师:张厚勇,证书编号:********
施工员:徐利胜、质检员:宋如峰、安全员:任 瑛、
材料员:张艳辉、资料员:梁建成
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 标 人:根河市教育体育局
地 址:根河市
电 话:****-*******
招标代理:内蒙古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拉尔区河东新区上东城门市101号
电 话:****-*******
2016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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