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2016年第一批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和街巷硬化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2016年第一批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和街巷硬化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2016年第一批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和街巷硬化工程
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2016年第一批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和街巷硬化工程施工招标于2016年7月8日上午在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详细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及本项目定标条件,拟确定:
TJ-2标段:
推荐第1中标候选人 | 乌兰察布市众甫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 | ********.00元 | ||||
项目经理(姓名) | 杨培毅 | 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 | |||||
项目经理个人业绩 | 1、察右中期2012年第一期农村公路建设项目TJ-5; | ||||||
项目总工(姓名) | 李永清 | 职称资格 | 工程师 | ||||
项目总工个人业绩 | 1、察右中期2012年第一期农村公路建设项目TJ-5; | ||||||
投标单位填报的业绩 | 1、内蒙古察右后期2012年通村公路建设项目; 2、内蒙古察哈尔右翼中期2013年第二期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 ||||||
推荐第2中标候选人 | 河南永明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00元 | ||||
推荐第3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同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00元 |
公示时间从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0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构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机构:察右中期交通局纪检组
地 址:察右交通局
电 话:0474-*******
招 标 人:兴和交通局
招标代理: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岳先生
电 话:186*****293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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