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2016年第一批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和街巷硬化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2016年第一批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和街巷硬化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2016年第一批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和街巷硬化工程

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2016年第一批嘎查村通沥青水泥路和街巷硬化工程施工招标于2016年7月8日上午在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详细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及本项目定标条件,拟确定:

TJ-2标段:

推荐第1中标候选人

乌兰察布市众甫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

********.00元

项目经理(姓名)

杨培毅

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

********

项目经理个人业绩

1、察右中期2012年第一期农村公路建设项目TJ-5;

项目总工(姓名)

李永清

职称资格

工程师

项目总工个人业绩

1、察右中期2012年第一期农村公路建设项目TJ-5;

投标单位填报的业绩

1、内蒙古察右后期2012年通村公路建设项目;

2、内蒙古察哈尔右翼中期2013年第二期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推荐第2中标候选人

河南永明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00元

推荐第3中标候选人

河南省同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00元

公示时间从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0日,若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构申请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诉人投诉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提交投诉书。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监督机构:察右中期交通局纪检组

地 址:察右交通局

电 话:0474-*******

招 标 人:兴和交通局

招标代理: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岳先生

电 话:186*****293

2016年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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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沥青 水泥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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