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皇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皇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皇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皇姑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恒山路25号

联系方式:024-********

供应商(乙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北京朝阳区洼里乡大羊坊8号

联系方式:173*****89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皇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第三方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按照沈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要求,开展皇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皇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流程,开展基础资料搜集与创建基础状况分析工作,确定生态文明示范工作核心、工作任务、重点工程等,全面启动皇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2)制定全区各类创建指标达标方案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要求,系统梳理皇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可达性,确定规划纲要工作任务、重点工程,编制《皇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各类创建指标达标差距并制定达标方案。 (3)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初步评价与分析 参照现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要求,多方面分析评估指标情况,分析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识别重要生态环境存在问题的成因与不足。 (4)规划编制 编制具有皇姑区特色的《皇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研究报告、文本、图集。依据生态环境部当年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遴选工作通知要求,不断完善《规划》成果,按要求通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规划》专家评审工作。 (5)规划实施并推进申请创建工作成果入库。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根据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协助相关责任部门发布规划、计划、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等工作信息。按照创建工作时序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协助各责任单位提交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说明,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和申报工作。向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创建入库申请、提交入库申请,完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创建入库申请材料审查材料生态环境部备案等工作。6.核查验收阶段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创建工作序时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和申报工作。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报告及技术报告,并形成建设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及佐证材料。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180,000.00元

合同金额:2,18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6-12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文明建设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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