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成交公告
如皋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4-05-0277
二、项目名称:
如皋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
供应商名称:
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姚港路28号
中标(成交)金额:
服务类: | |
---|---|
名称: | 如皋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编制 |
服务范围: | 贯彻落实《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依据已批复的长江、淮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和《江苏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结合《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南通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南通市水利治理规划》《南通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市国土空间规划及航道规划等相关规划,按照《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级水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水计〔2023〕53号)要求,加强国家、省、市、县各级水网的深度融合、系统集成,统筹推进市县级水网建设,编制《如皋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编制》。规划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建设基础与面临形势。根据如皋市范围内自然河道水系分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结合如皋市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安全保障的需求,在已开展的防洪、水资源、生态、农水、空间管控等规划基础上,全面摸清如皋市水网建设的本底条件和建设基础。重点梳理如皋市境内内水系及闸站、堤防等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和水利数字化建设情况。同时,从落实国家水网建设总体部署、省级和市级水网建设要求、地区经济社会展需求等角度,对照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基础设施体系要求,从完善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数字水利、体制机制管理等方面,分析如皋市水网体系存在的短板弱项,综合研判今后一个时期水网建设面临的形势与需求。 2、总体要求。提出如皋市现代水网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按照“三新一高”要求,着眼于提高水网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调配能力、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水网智慧化水平、体制机制法治管理水平,明确到 2035年的主要目标和指标。建议从防洪排涝、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与治理、水网智慧化等方面,提出符合如皋市特点的指标。根据如皋市自然河道水系特点和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布局,统筹谋划如皋市水网的“纲、目、结”,合理布局如皋市水网骨干工程,构建符合如皋市特点的水网格局。 3、重点建设任务。从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配置与保障、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数字孪生水网建设、水网管理五个方面提出如皋市现代水网重点建设任务。 4、重大标志性成果。围绕重要或具有创新性的工程措施、数字孪生水网建设和体制机制法治建设等,提出重大标志性成果。工程措施,重点说明各工程的项目背景、工程任务、工程规模、工程总体布置、工程投资、工程效益、计划安排等内容。数字水网,重点说明如皋市数字水网建设路径、共建共享机制模式创新、关键技术攻关等方面内容。体制机制法治建设,根据当地工作实践,总结提炼有地域特色的亮点工作和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创新、改革举措,做重点说明。 5、环境影响评价。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分析如皋市环境现状的基础上,说明规划方案、项目选址、工程规模等与资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规划方案环境影响,提出消除或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建议,使水网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 6、实施安排。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投资需求与可能,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安排水网骨干工程建设时序,提出规划实施安排,谋划至2035 年工程。根据规划各类建设任务,提出工程项目清单、投资估算细表及分期投资计划。 7、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要素保障、科技支撑、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
服务要求: | (一)工作要求:完成如皋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工作。供应商按业主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表和工作人员安排名单,并按要求完成资料收集、分析研究、规划方案编制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二)成果要求: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和项目规范标准,提交满足上级水利部门关于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编制相关要求的规划文件成果。 (三)保密措施要求:该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需制定保密措施,不得向除采购人外的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数据信息。 (四)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组成员至少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项目组成员4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提供人员配备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成交后上述人员服务于本项目;同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
服务时间: | 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中间成果审查,2024年8月30日前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2024年9月30日前修改完成报批稿,确保通过审批。 |
服务标准: |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标准。 (二)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成果等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响应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磋商文件提供的需求,必须按磋商文件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中的技术的,中标后成交人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五)成交人应保证提供的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成交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项目实施中的安全,并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风险。 (七)所有成果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兆明、陈新锋、肖海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 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 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 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金额:457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名称:如皋市水务局
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158*****001
名称: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八号如园商务大厦十七楼
联系方式:189*****879
项目联系人:王璐璐
电 话:158*****001
标签: 现代水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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