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冠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律所催缴物业费专项法律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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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冠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律所催缴物业费专项法律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2024-05-111-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1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天津冠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选骋律所催缴物业费专项法律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天津津联律师事务所,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自行催缴1%:通过诉
论14%,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以此处为准):两年,实际执行日期以双
方签署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自行催缴115%:
通过诉讼1山.9%,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以此处为准):两年,实际执行
日期以双方签署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
中标候选人第3名:北京灵理律师事务所,其他类型投标报价:自行催缴10%:通过
诉论17%,质量: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以此处为准):两年,实际执行日期以
双方签署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73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天津津联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北京灵理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天津津联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灵理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天津津联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灵理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现将该项目的评标结果子以公示。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示结束
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否则,招标单位将发放成交通知书,
三、其他
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天津冠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A2024-05-111-00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3日
招标人坐落天津市宝坻区的天津冠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选聘律所催缴物业费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通过询比采购的招标方式,于2024年06月13日进行开标,共3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其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律师事务所自行催缴收取的委托费用收取上限为实际收取物业费
的15%:2、律师事务所通过诉论(法院调解或判决)、申请执行收取的物业费委托费用上限
为实际收取物业费的25%,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成交候选人第1名:天津津联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律师事务所自行催收取的委托费用
收取上限为实际收取物业费的1%,律师事务所通过诉论(法院调解或判决)、申请执行收取
的物业费委托费用上限为实际收取物业费的14:服务期:两年,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

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服务地点:天津市宝坻区。
成交候选人第2名: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律师事务所自行催缴收取的

委托费用收取上限为实际收取物业费的11.%,律师事务所通过诉论(法院调解或判决)、申
请执行收取的物业费委托费用上限为实际收取物业费的11,9%:服务期:两年,实际执行日
期以双方签署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服务地点:天津市宝坻区。
成交候选人第3名:北京灵理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律师事务所自行催缴收取的委托费用
收取上限为实际收取物业费的10%,律师事务所通过诉讼(法院调解或判决)、申请执行收取
的物业费委托费用上限为实际收取物业费的17%:服务期:两年,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
合同为准,或以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服务地点:天津市宝坻区。
公示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18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冠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坻区环城南路与朝霞路交口西南侧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2-826600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联系人:刘春瑶、焦学龙
电话:13820842829
电子邮件:707846860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树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雪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费 催缴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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