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分行本级及辖属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包件五、葫芦岛分行南票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葫芦岛分行本级及辖属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包件五、葫芦岛分行南票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葫芦岛分行本级及辖属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包件五、葫芦岛分行南票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4 16:23:49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结果公告

葫芦岛分行本级及辖属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包件五、葫芦岛分行南票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F********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6月1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5]包件五:葫芦岛分行南票支行食堂主副食配送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南票区黄甲好食多百货副食品商行,其他类型投标报价:下浮率:14%,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26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辽宁枫之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下浮率:3%,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26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锦州双晟商贸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下浮率:4%,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26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南票区黄甲好食多百货副食品商行)的项目负责人:无.;

中标候选人(辽宁枫之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无.;

中标候选人(锦州双晟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无.;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南票区黄甲好食多百货副食品商行)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辽宁枫之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锦州双晟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南票区黄甲好食多百货副食品商行)的评标情况:良好;

中标候选人(辽宁枫之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良好;

中标候选人(锦州双晟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良好;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提出异议渠道:024-********-8130、8131,传真:024-********,邮箱:huicheng_zb@163.com。提出异议方式:书面提出。

三、其他

采购有效期:采购有效期5年,首次合同供货期为3年,首次合同期满后,在采购需求与上一次集中采购相比未发生本质变化,市场行情未发生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根据考核结果和财务事项审批情况可签订有效期内剩余期限合同。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1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人:郑巍、张彬、韦芳

电话:********转8130、8131

电子邮件:huicheng_zb@163.com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葫芦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主副食配 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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