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医院安保中标结果

总队医院安保中标结果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总队医院的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总队医院安保服务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XJTF(GK)2016ZF6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XJTF(GK)2016ZF63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总队医院安保服务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覃德娟

联系方式:****-*******转801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总队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南路6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婧婧 ****-*******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总队医院安保服务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总队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总队医院安保服务商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领取公开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新疆总队医院安保服务商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16ZF63

三、招标内容:选取1名医院内部(医院正门、门诊楼、住院部)一年的安保服务商;
四、采购预算:6.7万元/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5)开标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6)有效的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7)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所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7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
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7月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705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招标公司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十二、联系人:覃德娟
联系电话:****-*******转8010
传 真:****-*******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转801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覃德娟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06月12日

中标日期:2016年07月08日

总中标金额:6.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新疆沙漠特卫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评审专家名单:

杨秀莲、董新智、朱凤玲、张新勇、周永祥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标小组:杨秀莲、董新智、朱凤玲、张新勇、周永祥

入围服务商如下:

新疆沙漠特卫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六、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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