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现代服务学校二、三及清真食堂原材料及杂品配送项目

鞍山市现代服务学校二、三及清真食堂原材料及杂品配送项目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3-******-*****-002-01

二、合同名称:鞍山市现代服务学校二、三及清真食堂原材料及杂品配送项目02包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3-******-*****

四、项目名称:鞍山市现代服务学校二、三及清真食堂原材料及杂品配送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鞍山市现代服务学校

地 址:奥育街147号

联系方式:0412-*******

供应商(乙方):沈阳福岳兴餐饮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微山湖街85号(301)

联系方式:138*****8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鞍山市现代服务学校二、三及清真食堂原材料及杂品配送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每日将采购的食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不得延误。货品送到后,送货单由办事处工作人员、厨师及招标人指定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除固定配送外,临时配送、补货要安全、及时、准确。对不合格的食材无条件退回投标人,并要求投标人立即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所送食材的品名及价格清单。 3、招标人应提前一天将需要采购的各类食材的品名、数量清单交给投标人。 4、若招标人就餐者由于食用了投标人提供的常规无法检测的物质而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产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投标人不能履行合同处理,投标人必须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5、对投标人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定,评定的内容为:服务质量、质量状况、价格水平、信誉度、交货时间等,剔除评定不合格的投标人。 6、投标人必须指定专人送货,送货人须持本人证件且衣着得体、走指定通道,所送的原材料不可直接接触地面,食物必须用合格的白色塑料袋包装。 7、投标人必须保证送货及时,有接待或货源不足时,补货要求按规定时间送到。 8、投标人必须规范管理送货人,服从招标人管理,不允许争吵打架。如有异议,事后与招标人沟通。 9、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断货,如因市场原因必须提前三天通知招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替代品。 10、投标人所送产品到指定地点后必须经过检质、验斤、验收后才可入库。 11、所供产品的价格要合理,时刻随市场变动,同质量的价格最低,同价格的质量最好; 1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供货单据配送(电话通知),缺货少货则必须在配送结束后2小时内将货补回。 13、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得送质量不达标的产品。 1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需求时间进行送货,若送货时间超过招标人需求的时间,库房和招标人将不予接收(节假日有接待正常补货除外)。若由于投标人原因送货超时对招标人工作造成影响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若投标人不能承担损失的,招标人将终止采购合作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5.00元

合同金额:95.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1-2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6-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食堂原材料 配送 杂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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