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芙蓉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合同公示合同公告

中方县芙蓉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合同公示合同公告

中方县芙蓉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合同公示

公告日期: 2024-06-14

中方县芙蓉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6月14日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中方县芙蓉学校(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嘉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中方县芙蓉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合同书

2、采购项目名称:中方县芙蓉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中财采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采购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优惠率)小写:4%

合同金额(优惠率)大写:百分之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同金额

(优惠率)

1

湖南嘉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1

/

4%元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详见合同附件

地点:怀化市中方县芙蓉学校

方式:详见附件

四、付款方式

详见采购合同。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5月30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5月30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中方县芙蓉学校

乙 方:湖南嘉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中华

法定代表人:邓再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133*****121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黔路以东高速路以南21栋(南站佳惠批发市场)33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

帐 号:810*****136*******

附件下载:

标签: 食堂大宗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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