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视觉呈现及新媒体运营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2024年视觉呈现及新媒体运营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RC-2024-0510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视觉呈现及新媒体运营推广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眉山市眉山日报报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成都楚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安北路31号1-1幢5层6号
中标(成交)金额:118.70万元(大写:壹佰壹拾捌万柒仟元整)
三、主要标的信息
(一)服务内容
1.视觉呈现内容生产
负责新闻宣传图片、视频素材编辑、校对、审核、发布,媒资库素材收集、管理;负责公司旗下相关平台交互产品H5制作、短视频拍摄制作等;负责电视新闻、专题片、形象展示片等视频产品的拍摄及后期制作。
KPI考核:
每月配合相关重点工作和新闻事件及重要节点进行策划,派遣专业团队进行图片拍摄和视频素材的拍摄,及时响应领导要求。平均每月生产视频24条,包含相关新闻采访视频、专题小视频和系列短视频,其中2条主题策划微视频,时长1分钟以上。
2.新媒体运营推广
负责公司或旗下代理和执行的相关新媒体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号及今日头条号等平台的运营推广,通过策划相关线上或线下营销活动,联合官方DOU+的投放推广,为平台进行有效增粉,扩大矩阵的影响力。
KPI考核:
服务期满,旗下相关新媒体平台(含微信、微博、抖音、视频号及今日头条号)推广粉丝,新增不少于15万名。
(二)服务要求
1.人员要求
团队总共不少于6人,负责人1人及以上,其中常驻人员至少4人,包括编导、后期、设计、运营人员。
供应商所配备的人员需具有政治敏感度、相关专业技术经验和艺术理念,能够满足采购人的制作要求和艺术追求。
服务团队人员均为专职服务人员,需在眉山日报报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上班,并服从其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服务团队人员的工资薪金、福利、社保、医保、公积金、各种器材(设备)费、办公费、交通费、生活补助、住宿补助、个人所得税、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版权要求
服务团队生产的图片、文字、视频等素材和其他资料版权均归属眉山市眉山日报报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擅自对外发布。
3.设备配置要求
供应商应承诺根据采购人要求为本项目配备完成工作需要的各种器材和后勤保障(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实施路径
为确保视觉呈现及新媒体运营推广服务采购项目生产外包服务质效和服务团队稳定性,服务项目将一年一次公开采购。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本加合理利润
代理服务费金额:*****.00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眉山市眉山日报报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诗书路北一段188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9*****31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容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华地恒通广场1号写字楼7楼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181*****030
日期: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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