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5份宾阳县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评估结果公示

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2024年5份宾阳县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零售药店评估结果公示

各参保人员:

根据《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南宁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2〕3号文件、《南宁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南宁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申请和确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医保中心发〔2022〕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宾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宾阳县医药机构申请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考核评估工作方案》的精神,我中心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现将评估合格的宾阳县仁爱思远路大药房(个人独资)、宾阳康隆精神病医院2家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25日。

公示期内,如对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的评估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街791号宾阳县医疗保障局一楼定点服务管理股,电话:0771-*******,邮政编码:******

附件:宾阳县仁爱思远路大药房(个人独资)2家申请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评估结果合格名单

宾阳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6月14日


附件

2024年5月份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评估情况汇总表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法人代表

地 址

1

宾阳县仁爱思远路大药房(个人独资)

韦向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思远路17号

2

宾阳康隆精神病医院

卢兴栋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王灵镇中石化王灵加油站西起第1-8号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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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份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评估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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