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9610海关监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鸠江区9610海关监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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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项目名称

鸠江区9610海关监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

WH15CG2024FW3425

标段名称

鸠江区9610海关监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标段编号

WH15CG2024FW******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市鸠江宜居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国家广告产业园综合楼4楼

联系人及电话

尹工 055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泰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柏庄财富广场1#办公楼421室

联系人及电话

吕丁荣 191*****43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市上投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元)

******.95元/年

服务期

三年(1+1+1)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鸠江区9610海关监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地位于芜湖市中江大道(芜湖飞阳物流园)。监管中心的保安、保洁、会务、客服、水、电维修,消防设备维修保养,空调维修保养,楼内、楼周边(围墙内)绿植养护,监控设备看护及维修,场站内秩序维护,车辆引导,所需查验物品的装卸。

服务要求:对招标范围和内容提供卫生保洁,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护、保养,环境秩序和安保服务,以及其他常规性服务。

服务标准:符合物业管理具体服务要求,包括保洁

服务、绿化维护服务、设备设施维修服务、安全保卫工作等。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2、芜湖老年大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合尘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元/年

服务期

三年(1+1+1)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鸠江区9610海关监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地位于芜湖市中江大道(芜湖飞阳物流园)。监管中心的保安、保洁、会务、客服、水、电维修,消防设备维修保养,空调维修保养,楼内、楼周边(围墙内)绿植养护,监控设备看护及维修,场站内秩序维护,车辆引导,所需查验物品的装卸。

服务要求:对招标范围和内容提供卫生保洁,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护、保养,环境秩序和安保服务,以及其他常规性服务。

服务标准:符合物业管理具体服务要求,包括保洁

服务、绿化维护服务、设备设施维修服务、安全保卫工作等。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物业管理合同

2、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查院物业管理合同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万豪城市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82元/年

服务期

三年(1+1+1)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鸠江区9610海关监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地位于芜湖市中江大道(芜湖飞阳物流园)。监管中心的保安、保洁、会务、客服、水、电维修,消防设备维修保养,空调维修保养,楼内、楼周边(围墙内)绿植养护,监控设备看护及维修,场站内秩序维护,车辆引导,所需查验物品的装卸。

服务要求:对招标范围和内容提供卫生保洁,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护、保养,环境秩序和安保服务,以及其他常规性服务。

服务标准:符合物业管理具体服务要求,包括保洁

服务、绿化维护服务、设备设施维修服务、安全保卫工作等。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1、2022 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物业统一管理集中招标(三包)项目

2、鸠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物业托管项目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得分评分表.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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