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平度市生态环境监测例行监测项目中标公告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平度市生态环境监测例行监测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平度市生态环境监测例行监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行政区域 青岛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23:00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总中标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润丰源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平度市生态环境监测例行监测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平度市生态环境监测例行监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 PDCG**********
三、分包名称: 无分包 平度市生态环境监测例行监测项目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3-08-08
五、开标时间: 2023-08-30 09:00
六、采购方式: 分散采购 服务类
七、中标情况:
中标人(公司名称): 山东省环玶监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优惠率): *******
中标人地址: 青岛平度市经济开发区贵州路1-1号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立华, 赵香娟, 王雪, 李彩霞, 高小童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表
企业名称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报价(元)/费率
山东省环玶监测有限公司 平度市生态环境监测例行监测项目 根据监测计划对平度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开展例行监测(含新河化工园空气质量专项监测)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监测点位与频次监测点位位于新河化工区周边,监测方式优先采用自动监测,无自动监测设备的需采取手工监测,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连续监测5天。(2)监测项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包括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气象5参数(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硫化氢、溴化氢、氯化氢、臭气浓度、硫酸雾、氟化物、甲醇、氨气、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等特征污染物。(3)具体要求1小时均值:二氧化硫、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包括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气象5参数(温度、湿度、风向、风度、气压)、苯、甲苯、乙苯、二甲苯、硫化氢、溴化氢、氯化氢、臭气浓度、硫酸雾、氟化氢、甲醇、氨气、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等特征污染物。24小时均值: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监测报告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2月15日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无相应标准的出具测试报告)。2、工业园区VOC监测(1)监测项目。必测项目为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至少包含57种PAMS物质,并根据园区内具体情况增加相关特征污染物质),选测项目为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等。(2)监测频次。当年监测频次不少于2次。(3)具体要求。每次在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上、下风向200m范围内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监测数据要求于10月31日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3、水环境质量监测(1)监测内容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2023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测计划>的通知》(青环办发〔2023〕25号)文件要求开展监测。监测点位及频次分别是云山丈岭井群和崮山井群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频次为每月1次;仁兆镇岚西村井群、杜家集木井群、白沙河街道张戈庄社区井群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频次为每半年1次;尹府水库灌区,监测频次为每半年1次;平度辖区内2022年全省划定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58处万人千吨以下饮用水水源,监测频次为每年1次(具体名单见《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度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平政发【2018】16号)。(2)监测项目尹府水库灌区监测项目为蛔虫卵,其他点位监测项目为色度、浑浊度、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铝、钠、苯、甲苯、碘化物、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3)具体要求当月监测的监测数据要求于当月20日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存在超标现象的,应加强监测,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平度辖区内2022年全省划定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58处万人千吨以下饮用水水源,监测数据要求于9月25日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存在超标现象的,应加强监测,适当增加监测频次。4、地下水监测(1)监测内容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2023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测计划>的通知》(青环办发〔2023〕25号)以及《关于印发青岛市化工聚集区地下水监测方案的通知》(青环办发〔2018〕30号)以及文件要求开展监测,每年5-6月(枯水期)、8-9月(丰水期)对园区及周边监测点位的常规监测指标、天然背景离子指标、特征监测指标各监测1次;每年5-6月(枯水期)、8-9月(丰水期)对青岛恒孚针织服装有限公司2个地下水点位各监测一次。园区内地下水监测点位分别在青岛海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各设1处地下水监测点位(园区污染控制监测井);园区外地下水监测点位分别在顺河社区(上游背景监测井)、青岛锐丰源化工厂区西北侧道路(西侧污染扩散监测井)、北马家村(东侧污染扩散监测井)、大苗家村(下游污染扩散监测井)、大苗家村委驻地(下游污染扩散监测井)各设1处地下水监测点位。(2)监测项目园区及周边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1地下水监测常规监测指标39项,天然背景离子指标5项,园区特征监测指标7项,具体项目如下: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氨氮(以N计)、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 (以N计)、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共37项);钾、钙、镁、碳酸根、碳酸氢根(共5项);石油类、乙苯、二甲苯、苯并[a]芘、多氯联苯、总有机碳、苯胺(共7项);青岛恒孚针织服装有限公司监测项目包括:色度、浑浊度、四氯化碳、三氯甲烷、甲苯、苯、铝、钠、碘化物。(3)具体要求5-6月(枯水期)、8-9月(丰水期)各监测1次,存在超标现象的,应加强监测,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必须于7月10日和10月10日前将监测数据报送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遇无法监测情况,说明原因,适时监测。5、污染源监测(1)监测内容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2023年青岛市生态环境监测计划>的通知》(青环办发〔2023〕25号)文件要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按照执行的排污许可证、排放标准、环评及批复或管理需求等确定监测项目和频次,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土壤环境监测每年抽测50%)、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化工、有机化工单位名录。(名单附后,但不限于该名单,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2)监测项目要求监测项目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规范、环评报告书及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的要求确定。存在超标现象的,应加强监测,适当增加监测频次。(3)具体要求当月监测的监测数据要求于当月25日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其中化工、有机化工单位名录所列单位,5月至10月,每月组织1次监测,每个排污单位至少监测一次;分析报告于每季度最后一天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6、新河化工园区企业污染源监测(1)监测内容新河化工基地内的生产企业及其他的企业在建成投入生产后,每季度监测一次,存在超标现象的,应加强监测,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已投产企业名单及监测类别附后,但不限于该名单)。遇无法监测情况,说明原因,适时监测。(2)监测项目要求监测项目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规范、环评报告书及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的要求确定。(3)具体要求当月监测的监测数据要求于当月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分析报告于每季度最后一天前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7、应急监测接到应急监测指令后,检测公司根据投标响应文件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服从管理部门要求,依据国家应急监测规范,进行布点、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8、其他临时性监测任务合同期内监测内容根据上级监测计划的变化以及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并且必要时需加密监测。三、其他要求1、保留监测工作全套原始记录及监测点位照片,采样原始记录注明监测点位的GPS信息。★2、检测公司接到应急监测指令12小时内完成采样、送样、分析并出具监测报告(因监测方法规定,监测时间超过12小时的项目除外)。3、凡是监测任务下达后未按时间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并按时提供监测数据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有权每次按照合同额的0.5%扣除费用。4、检测公司在接到检测任务后,制定《监测计划》,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备案;并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报送具体监测工作计划,以备监督考核。5、检测公司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监督下开展工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进行环境监测,保证监测的客观性、公正性,对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6、在服务期内检测公司安排至少两名业务骨干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常驻对接业务,该人员需为企业自有人员,开标时提供此人员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将检测工作总结、质量控制报告按时上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作为监督考核内容之一。7、检测公司应当保守被检测单位的商业机密和其他秘密。检测公司在检测中发现单位和个人环境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报告。四、对受委托单位的质量管理要求一是应严格遵守委托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省和本市有关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保密规定,不得对外泄露在监测服务中掌握的监测数据和信息。二是应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各项监测工作,所使用的监测方法、仪器设备应符合合同中的相关要求。三是应按照委托合同提供监测服务,保存完整原始记录及谱图,在报送数据结果的同时,提交相关的内部质量控制报告及统计数据,并对所出具的监测数据和质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四是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及其附件(覆盖全部委托项目的能力表),承接的业务不得超出自身监测能力范围并且不允许进行分包。五是应于监测任务开展前两周提报监测方案及监测情况一览表(包括仪器设备、人员、监测方法、方法检出限等),并提交相应的支撑材料。六是应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外部质控措施及其他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质控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为 1 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
序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审查结果
1 青岛菲优特检测有限公司 邵世华 通过
2 青岛中博华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3 山东省环玶监测有限公司 许卫卫 通过
评审结果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委1(技术标) 评委2(技术标) 评委3(技术标) 评委4(技术标) 评委5(技术标)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综合得分
1 山东省环玶监测有限公司 58.00 60.00 59.00 60.00 44.00 56.20 28.98 85.18
2 青岛中博华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42.00 50.00 32.00 36.00 32.00 38.40 27.96 66.36
3 青岛菲优特检测有限公司 36.00 39.00 26.00 33.00 29.00 32.60 24.00 56.60
供应商未中标原因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未中标原因
1 青岛菲优特检测有限公司 综合打分低
2 青岛中博华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综合打分第二名
报价公示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1 青岛菲优特检测有限公司 *******
2 青岛中博华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3 山东省环玶监测有限公司 *******
业绩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详细信息
青岛中博华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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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平度市城镇污水污泥检测项目 查看详细信息
8 平度市2020年度单村供水村庄水质检测项目 查看详细信息
9 2022年度农村供水水质检测服务项目 查看详细信息
10 田庄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环境监测项目 查看详细信息
11 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查看详细信息
12 平度市2023年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项目 查看详细信息
13 平度市2023年城镇污水污泥检测项目 查看详细信息
14 平度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项目(土壤样品采集、调查、制备) 查看详细信息
获奖公示
序号 获奖名称 详细信息
青岛中博华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1 2018 年第四轮水中砷实验室能力考核证书 查看详细信息
2 2018 年第四轮水中汞实验室能力考核证书 查看详细信息
3 2018 年第四轮水中汞实验室能力考核证书 查看详细信息
4 2018 年第四轮水中砷实验室能力考核证书 查看详细信息
5 2020年第一轮地表水中氨氮实验室能力考核证书 查看详细信息
6 2019 年第二轮水中化学需氧量实验室能力考核证书 查看详细信息
7 2020年第一轮地表水中总磷实验室能力考核证书 查看详细信息
8 2020年第一轮地表水中总氮实验室能力考核证书 查看详细信息
山东省环玶监测有限公司
1 ***** 查看详细信息
2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查看详细信息
3 ***** 查看详细信息
4 青岛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查看详细信息
5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查看详细信息
6 9001 查看详细信息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地址: 青岛市平度市郑州路408号
联系人: 王科 联系方式: 150*****805
代理机构: 青岛润丰源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 !青岛! !平度! !经济开发区北京路! !57! !
联系人: 吴凤芹【drfy_qin】 联系方式: 0532-********
公告期限 2023-8-30 - 2023-8-31
十、代理费
标准: /
金额(万元): 1.76
2023-08-30 16:42
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标签: 生态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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