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0123破2号表决结果公示

2024赣0123破2号表决结果公示

江西省金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表决结果公示

安义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6日作出(2024)赣012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省金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梁建筑”)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3月27日作出《决定书》,指定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2024年6月4日公布的《江西省金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采取非现场方式表决的方案表决结果公示》,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江西省金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西宝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处置方案》,“1.1江西中新赣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20万元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即同意江西中新赣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受让方,并与其签订股权转让合同。”2024年6月14日,管理人收到江西中新赣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情况说明》,其因时间及延期手续等原因,放弃收购江西宝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盛建设”)的股权。为避免宝盛建设的资质到期无人受让,管理人联系了江西兴港建筑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同意以10万元的价格受让宝盛建设的股权,且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款。为保障债权人利益,管理人于2024年6月14日提请各位债权人表决,是否同意与江西兴港建筑咨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转让价格10万元,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款)。如同意该事项,各位债权人在群里回复同意,如不同意该事项,则回复不同意。表决时间截止至2024年6月15日下午17:30,如未回复,视为同意。

截至2024年6月15日下午17:30,回复同意的债权人共31位,上述事项的表决结果已经产生,现公布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回复同意的人数占无异议债权人总人数比例为56.3636%,回复同意的人数所代表的债权数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81.9228%。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省金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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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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