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11、国道359、国道210设置太阳能爆闪灯项目GXJZZBZB成交公告

省道311、国道359、国道210设置太阳能爆闪灯项目GXJZZBZB成交公告

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省道311、国道359、国道210设置太阳能爆闪灯项目(GXJZZB(ZB)2024-043)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XJZZB(ZB)2024-043

二、项目名称:省道311、国道359、国道210设置太阳能爆闪灯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金额:******.50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浩桂建设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18号昌泰尊府10号楼1809号

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序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成交金额(元)

报价明细

1

省道311、国道359、国道210设置太阳能爆闪灯项目

详见供应商响应报价文件

1项

******.50

******.50

采购需求描述;供应商需求响应:报价明细

四、货物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娟、刘爱梅、周明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1〕55号) 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人计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联系人:周警官

联系电话:077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6号富雅·国际生活广场A座五层509号房

联系人:周艳

联系电话:0771-*******

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7日


返 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太阳能爆闪灯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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