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川0129破7号四川省新汉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2022川0129破7号四川省新汉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关于四川省新汉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报告
(2022)新汉破管字第114号
各位债权人:
2024年5月31日下午14时,四川省新汉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网络直播方式召开。管理人现将到会和表决等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到会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网络直播的方式召开,管理人在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会议平台,本次会议有2项表决议案及1项审查议案。
(二)本次会议应到会债权人23户,实际在网络平台签到(即为出席会议)债权人23户,出席会议人数占应到会人数的比例为100%,出席本次会议的债权人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包括无财产担保临时确定债权额)共计138 133 393.45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包括无财产担保临时确定债权总额)的100%。
二、表决与审查情况
经统计“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表决数据的情况,共有23户债权人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结果如下:(一)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结果
21户同意,2户不同意。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91.3%。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6.8%。
(二)债权人会议对《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结果
17户同意,2户不同意。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比例为88.2%。同意人数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6.8%。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上述两项议案表决通过。
特此报告。
四川省新汉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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