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杭政储出64号地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10kV配电项目改造提升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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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 配电项目改造提升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JHY2024-GK-0508)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6 月 20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杭政储出【2019】64 号地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10kV 配电项目改造提升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杭州瀚高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95.1758 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杭州丰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95.1758 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杭州瀚高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傅玉洁注册电气工程
师,证号:DF163100265;
中标候选人(杭州丰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谢海探建造师:机电工程二
级,证号:浙 23320072023077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杭州瀚高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杭州丰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杭州瀚高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审报告;
中标候选人(杭州丰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审报告;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
权依法进行质疑和投诉。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或扫描)提
出并递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再受理。
1.提出异议时须提供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姓名、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
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
提交。
3.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
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
行。
三、其他
第一中标候选人:杭州丰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杭州瀚高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5951758
工期(服务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施工负责人:谢海探
设计负责人:傅玉洁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地铁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德胜东路 5277 号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0571-565611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秋涛北路 332 号佰富时代中心 3 幢 15 楼 1501
联 系 人: 曹伟伟
电 话: 13805795045
电子邮件: 37811731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