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司法局法援中心、公法中心、复议与应诉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萧县司法局法援中心、公法中心、复议与应诉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萧县司法局法援中心、公法中心、复议与应诉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SXX*******

二、项目名称:萧县司法局法援中心、公法中心、复议与应诉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璟瑜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江山府小区S6栋508室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凤山花园东门,联系方式:198*****36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司法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萧县司法局

地 址:萧县市民之家综合大楼B楼16楼

联系方式:吴主任 181*****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萧县凤山花园东门

联系方式:李工 198*****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98*****3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范化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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