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环保监管技术支持服务机构遴选项目-成交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环保监管技术支持服务机构遴选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4-21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环保监管技术支持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6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郑港财采磋商-2024-2101 河南金秋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农业路东 62 号 27 层 2741 号 25,200.00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详见附件 1年 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委托事项的技术复核,复核质量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对出具的技术复核报告负责。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沩、肖同录、孙瑞睿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收费金额:12,09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在本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函(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附经办被授权人授权书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河南金秋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总得分:79.33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星港路西段新港办公区2号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B座西侧十层
联系人:梅林、张振琦
联系方式:0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林、张振琦
联系方式:0371-********

相关附件

成交公告.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招标文件.pdf

标签: 市生态环境局 技术支持 服务机构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