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港平安网络系统服务”后续维保项目成交公告

“如皋港平安网络系统服务”后续维保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如皋港平安网络系统服务”后续维保项目
品目

通信网络维护和管理系统

采购单位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如皋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09:4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志娟,刘锦华,崔柏霞
总成交金额 ¥5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苏皋诚
项目联系电话 153*****758
采购单位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南通如皋市长江镇华江中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2*****90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水绘园风景区商业广场5号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江苏皋诚

一、项目编号:JSZC-******-NTGC-D2024-0015

二、项目名称:“如皋港平安网络系统服务”后续维保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金额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913*****714******E 江苏省南通市园林路321号 ******元/年 ******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如皋港平安网络系统服务”后续维保项目

服务范围:“如皋港平安网络系统服务”后续维保项目,需要对现有平安网络系统软、硬件进行整体维护,包含前端设备、供电、网络传输线路、配套存储、综合管理平台的维护。

服务要求:

(一)设备维护措施:本项目实施后由成交供应商维护,维护包含设备、线路、软件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宜,成交供应商不得再收取费用。

(二)故障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接到报修后2小时内应赶到故障现场,并在24小时内恢复。成交供应商如不能按时响应、及时恢复将处以下罚款(在其服务费中扣除):

1、接到报修后未在规定时间赶到现场处每次500元,三次以后处每次1000元罚款。

2、未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故障处每次1000元,三次以后处每次2000元罚款。

3、超出十五天未能恢复或经常出现大规模设备不可用,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不可抗拒力导致故障不能及时恢复除外。

(三)维修与备品备件服务: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必须的备品备件,以满足采购人的维修服务响应需求。

(四)技术服务信息(要求提供在采购人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每满一年,经甲方综合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成交人每月出具维护记录报告,经如皋港中心派出所确认设备维护情况,每季度进行费用报销时作为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崔柏霞、刘锦华、冯志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3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长江镇华江中路88号

联系人:冯志娟

联系电话:152*****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水绘园风景区商业广场5号8室

联系人:张培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志娟

电话:152*****9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如皋港平安网络系统服务”后续维保项目采购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网络系统 维保 如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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