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蓉江新区再生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招标

赣州市蓉江新区再生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招标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赣州市蓉江新区再生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招标
工程地址 赣州市蓉江新区
建筑面积 3000.0㎡ 结构/层数 /0层
招标范围 赣州市蓉江新区再生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招标服务内容包括对进水管网及蓉江新区过江泵站进行改造并配套建设尾水排放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会费及专家评审费)、节能评估报告(含会费及专家评审费)、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勘(初勘、详勘)及物探、地形图测量、规划方案设计及评审(含会费及专家评审费)、初步设计(含概算)及评审(含会费及专家评审费)、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后期设计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须通过相关部门批准或施工图审查合格。本次招标内容中包含的地勘(初勘、详勘)及物探、地形图测量、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如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经招标人同意后,可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招标控制价 *******.00元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17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市政·市政甲级
投标报价 *******.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丁建波 注册编号 CS*********
等级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申报的业绩 1.项目负责人业绩:①临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②宜宾市南岸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2.现初步确定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单位(不排序),由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综合考虑及“三重一大”原则,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其中一名为第一中标人。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陈秀成 注册编号 CS*********
等级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申报的业绩 1.项目负责人业绩:(1)泰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2)高崎再生水厂工程;(3)嘉善县蓉溪净水厂及配套道路(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2.现初步确定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单位(不排序),由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综合考虑及“三重一大”原则,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其中一名为第一中标人。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华海洁 注册编号 CS*********
等级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申报的业绩 1.项目负责人业绩:(1)兰州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2)珠海市前山水质净化厂二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2.现初步确定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中标候选单位(不排序),由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综合考虑及“三重一大”原则,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其中一名为第一中标人。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7
通过资审的家数 7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69 18 51 67 18 49 70 18 52
评委2 68 18 50 68 18 50 66 18 48
评委3 71 18 53 73 18 55 70 18 52
评委4 65 18 47 68 18 50 68 18 50
评委5 71 18 53 71 18 53 65 18 47
评标得分 69.33 69 68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4年06月21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赣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7-*******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中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137*****370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000号南昌万达中心B3写字楼601—604室
监督机构
名称 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97-*******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标签: 一期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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