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炎陵县青石冈国有林场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资金项目合同公告
2024年炎陵县青石冈国有林场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资金项目合同公告
2024年炎陵县青石冈国有林场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资金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8日
政府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编号:炎财采计【2024】******号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炎陵县青石冈国有林场(甲方)
供应商(全称):炎陵县建筑工程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炎陵县青石冈国有林场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资金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炎财采计【2024】******号
(3)项目内容:拆除工程;新建珍稀树种苗木培育标准大棚;加固播种区标准大棚;水泥混凝土作业道;自动收放遮阳(雨)系统;喷灌系统;新建蓄水池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项目经理:吴湘勇,电话:136*****881
(4)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方李平,联系电话:177*****209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玖拾伍万捌仟元整,具体金额以验收结算及审计(核)报告为准。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
3.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 2024 年 6月 17日,完工日期: 2024 年 10月 16日。总日历天数: 120 天。
(2)地点:青石分场苍背苗木基地
(3)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安全并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总承包方式。
(4)质量保证金:本工程验收结算及审计(核)结果金额的 3 %为本合同内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按期如数退还。
4.付款:本工程进场施工半个月后,工程量超过50%可预支付30%工程款;工程完工后,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可预支工程款,但不得超过80%总工程款;工程竣工结算以审计结果为准,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工程审计报告、发票、合同等报账资料一次性付清。
5.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份,采购人执 肆份,供应商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湖南省炎陵县青石冈国有林场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炎陵县支行
账 号: 43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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